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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墓小说>娶个姐姐当老婆(阴魂) > 第一百一十六节 右前爪的用途(第6页)

第一百一十六节 右前爪的用途(第6页)

「嗯啊,我爱画画的,可惜缺乏素材,作品不是很多。你对这个有兴趣?那下次我请你欣赏我的个人画册——对了,你不是艾弥薇的男友吗,能不能帮个忙,劝她答应做我的模特?」

模特?甚麽模特?

「艾弥薇很聪明,可惜有点缺乏艺术感,不太能理解我们这种艺术家对美的追求。我几次劝她做我的模特,她都不肯答应,差点给我翻脸,真是的,歌曦雅就比她好说话多了,」龙碎碎念着,「可惜歌曦雅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走了,我本来准备给她画十二幅肖像,到现在也没完成,以後恐怕也没机会了,真是遗憾哪。」

唔,艾弥薇不至於这麽不近人情吧,只是做做模特而已,又不是甚麽难事,除非……等一下,你画的是甚麽画?莫非是不穿衣服的那种?

「当然,穿了衣服还算甚麽艺术,你们人类就是虚伪,你看我们龙,从来都是坦坦荡荡丶一丝不挂。」

「闭嘴!」梅菲斯满脸通红地说。

琼恩实在不知道该说甚麽,他万万没想到这头宅龙还有如此高大上的爱好,居然喜欢画裸体美女,而且还想打艾弥薇的主意,幸好没能得逞,否则琼恩肯定把它拆成百八十块。「其实我也觉得穿了衣服不算艺术,脱光了才是——呃,不不,我的意思是说,艺术这种东西,每个人的眼光和审美都是不同的,没必要强求,」现梅菲斯面色不善,琼恩赶快改口,「总之,艺术的问题我们以後再说。按照你刚才的说法,你既不喜欢出门,又不喜欢运动,每天的生活实际上也就是看看书丶听听音乐丶睡睡懒觉,对吧。」

「差不多吧,」龙说,「生活本就如此嘛。」

「那麽成为器灵,对你而言并没有甚麽改变啊,」琼恩说,「你仍然能看,能听,有意识,有记忆,能说话,能思考,这对你而言不就已经足够了吗。你自己前面也说,你不喜欢现在的亡灵状态,只是想维系『存在』,而你存在与否,并不取决於你是否有躯体,而是取决於你是否有清醒的意识——你自己是这麽说的对吧?」

「道理是这个道理,但总还是觉得很奇怪啊,」龙不安地扭动着脖子,「虽然我对现在的躯体不是很满意,但直接抛弃的话,还是不太好吧。」

哪有甚麽不好,你一个宅龙,四体不勤五谷不分,只会每天睡懒觉做白日梦,要身体做甚麽,有个大脑不就够了吗?

「身体当然还是有用的,」龙抗议,「至少要给我留一只右前爪啊,不然做春梦的时候怎麽办?醒来会很难受的。」

……原来你喜欢用右前爪。

梅菲斯的脸色已经越来越难看,琼恩觉得如果再不赶快搞定,少女就要暴走了。他只好快刀斩乱麻,动用非常手段,贴近冰虹的耳边,轻声说了一句话。龙一听之下,顿时就是眼睛一亮,又犹豫了片刻,终於勉强点了点头。「那好吧,器灵就器灵,做龙也有点腻了,换种生活方式或许也不错,」它说,又不放心地追问一句,「不会很疼吧?」

「不会。」

不同的灵器,设置器灵的方法也不一样。得到风之剑後,琼恩也曾经向梅菲斯打听过,方法其实也很简单,关键是双方自愿,其他都是次要。琼恩用匕在自己掌心浅浅地割了一道,流出鲜血,他用手指蘸着血,在匕侧面快画了一个符文,然後握着柄,将它递到龙的面前。龙低下头,让剑尖抵住自己的独角。「风为此剑之名,龙为此剑之心,」琼恩念诵着梅菲斯告诉他的咒文,「於此,剑为尔之躯,尔为剑之魂。」

龙出一声悠长的叹息,庞大的身躯软绵绵地垂落下去,匍匐在地,眼睛中的光泽逐渐消失,变得黯淡如灰,作为命匣的珠子也喀嚓一声,碎成无数小块。与此同时,琼恩手中的匕开始变得透明,泛着各种光彩,最後剑身变成了一块晶状体。「好了,」龙的声音从匕里传出,「我已经进来了。」

「感觉如何?」

「嗯,还不错,你知道,我一直挺大的,突然变得这麽小巧玲珑,感觉自己可爱多了。」

……可爱你个头!

琼恩差点想把匕扔掉,想了想还是舍不得。「好了,总算搞定这家伙,」他对梅菲斯说,「接下来我们干嘛,去找萨马斯特?」

「那个,」冰虹突然插话,「如果你们要见萨马斯特的话,其实哪里也不用去,在这里等着就可以了。」

「甚麽意思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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