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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墓小说>娶个姐姐当老婆(阴魂) > 第十二节 诺娃(第8页)

第十二节 诺娃(第8页)

「甚麽原因?」凛赶忙问。她心思比较单纯,对维若拉这个师姐倒没甚麽意见,或者说,她反正有梅菲斯,琼恩暂时不举,对她的影响也不是特别大……

「马伦,本教历史上的一位先辈传道巫师,」维若拉说,「他曾经在风棘城的魔法学院担任过一段时间的教授,後来勾引了城主夫人,与之私通,被现了。马拉带着城主夫人私奔到恩瑟,城主无法追捕,大怒之下,从此敌视一切巫师。」

原来是这家伙干的好事。

马伦就是那位被情人下了专情诅咒,无法破解,最後自杀的传道巫师,琼恩原本对他还有几分同病相怜之情,如今只觉得这家伙死有馀辜。若不是他胡乱下手,勾引了城主夫人,风棘城就不会这样敌视巫师,琼恩等人就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马车里,沿着大路奔驰,哪里需要像这样劳累辛苦。这家伙只顾自己爽,完全不管这种行为会给同行带来甚麽後果,实属巫师中的败类,人人得而诛之。

「你不也一样?」梅菲斯说,「到处勾搭女孩子。」

「怎麽可能一样?」琼恩理直气壮,「我从来不勾搭有夫之妇。」

「这倒也是。」

琼恩是不够用情专一,经常到处勾搭,但他还是有些基本原则的,比方说有夫之妇就不在其狩猎范围之内,主要是因为这样太麻烦,容易被人追杀,马伦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。他自己倒没事,却连累得魔法学院的师生们全被送上了火刑架。

「别信他,艾弥薇,」珊嘉说,「他只是没碰到中意的罢了,真要是遇到看得上的,就不会说这种话了。」

「怎麽可能?我这麽有原则的人……你们笑甚麽?我真的是很有原则的。」

「知道知道,你一向都很有原则——你的原则就是看见美女就绝不放过,对吧?」

「熟归熟,你乱说话我一样告你诽谤啊。」

一路说笑,旅途总算不是那麽难熬。其实梅菲斯之所以坚持要走这种乡间道路,除了避开麻烦之外,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,就是「锻炼」。

从叶弘出开始,一直到登陆辛巴城之前,这段时间梅菲斯都在很认真的监督琼恩努力锻炼,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每天的剑术对战。最开始的时候琼恩百般不愿,坚决抵抗,就差没有趴在地上耍赖了,因为梅菲斯已经说得很清楚,他在这方面的资质也就那麽高,怎麽练都不可能有所成就。既然如此,何必白白挨打,他又没有受虐倾向。虽说让梅菲斯揍一顿出出气,有利於家庭团结,但天天被扁就不好了,男人也是要面子的。

不过梅菲斯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,表示既然单纯的剑术练习你不喜欢,那麽就放开限制,自由格斗。琼恩可以使用魔法,当然她也可以动用圣力,大家公平较量。

琼恩还是有些犹豫,虽然没打过,但他自己清楚,真要公平对决的话,估计也不是梅菲斯的对手。不过少女接下来的一句话,立刻说服了他。

「你不是一直希望我能接受你有别的女人吗?」梅菲斯说,「你若能打赢我,我就接受。你每赢一次,我就多接受一个。」

「真的?」

「当然,」少女的嘴角上翘,「我说话向来算数,和某个缺乏信誉的家伙可不一样。」

琼恩的积极性立刻高涨到顶点,兴冲冲地就开始决斗,在他想来,这个赌约完全有利无害,打输了反正也没甚麽惩罚,侥幸打赢一次就可以多一个後宫名额,实在是再好不过。可惜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,在海上的时候,他接连挑战了三十九次,几乎每次都输得毫无悬念,偶尔有几次,明明眼看已经占了上风,结果陷入败势的梅菲斯突然一个绝地反击,然後琼恩就又被打倒了。

「这不行,你耍赖,」琼恩抱怨,「你有冥步在手,我根本不可能赢。」

巫师最怕被武者近身,偏偏梅菲斯的「冥步」就是一种瞬间移动到目标身後背刺的能力,而且瞬移时无声无息,毫无徵兆,连萨玛斯特这种大巫师都着了道,琼恩更加没法抵挡,即便是提前做准备也没用。梅菲斯一剑砍来,甚麽防御魔法都顶不住。

「本来就是各尽所能,公平对决,甚麽叫耍赖,」少女笑吟吟地提着剑,「输不起就别玩了?」

「谁输不起了?」琼恩爬起来,「再来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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